
為加強廣大干部群眾對文明創建評選工作的監督,提高文明單位的準確度,根據東辦發〔2005〕3號《東安縣文明單位、文明村鎮評選和管理辦法》,現將縣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審議通過的2013年度全縣文明單位名單進行公示如下:(排名不分先后)
縣公安局 縣委黨校 縣物價局
縣信訪局 縣婦幼保健院
歡迎社會各界和廣大群眾反映和舉報公示單位在班子建設、業務工作、文明創建等方面的情況和問題。凡來信、來電或當面舉報者,必須簽署或告知本人真實姓名和工作單位。所舉報的問題必須真實準確,內容盡量具體詳細,并盡可能提供有關調查核心線索,舉報人將受到嚴格保護。
舉報受理時間:2014年1月13日至2014年1月17日
舉報受理單位:東安縣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
辦公地點:縣行政中心五樓宣傳部辦公室
辦公電話:4212242
東安縣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辦公室
2014年1月13日
責編:東安
來源:縣文明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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